顯微鏡
2022-10-13
顯微鏡是用于放大微小物體成為人的肉眼所能看到的儀器,至少要使用兩個以上透鏡,一般指光學顯微鏡,廣義來說也包括電子顯微鏡。顯微鏡分光學顯微鏡和電子顯微鏡。光學顯微鏡是在1590年由荷蘭的楊森父子所首創(chuàng)?,F在的光學顯微鏡可把物體放大1500倍,分辨的最小極限達0.2微米。光學顯微鏡的種類很多,除一般的外,主要有:①暗視野顯微鏡,一種具有暗視野聚光鏡,從而使照明的光束不從中央部分射入,而從四周射向標本的顯微鏡。②熒光顯微鏡,以紫外線為光源,使被照射的物體發(fā)出熒光的顯微鏡。電子顯微鏡是在1931年在德國柏林由克諾爾和哈羅斯卡首先裝配完成的。這種顯微鏡用高速電子束代替光束。由于電子流的波長比光波短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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