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推消費貸不能光靠“血拼”北京房貸貸款額度風控
“最近我行搞活動,推出了月費率在0.24%的消費貸產品,額度最高達45萬元,您看是否需要?”8月,筆者接連兩次接到北京某城商行打來的消費貸推銷電話。
今年以來,多家銀行下調了消費貸利率。8月初,一些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消費貸最低年利率已降至4%以下,有的銀行最低能到3.75%。近期,部分銀行信貸經理更是推出年化利率下探至3%以下的“限定版”消費貸、裝修貸產品。不過,也有助貸公司業(yè)務人員指出,目前大部分銀行個人消費貸利率還是維持在4%左右,更低的利率只是一種營銷手段。
合理降低消費類信貸成本有助于進一步刺激消費。近期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提出,持續(xù)釋放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改革和傳導效應,降低企業(yè)融資和個人消費信貸成本。
8月20日,1年期LPR、5年期以上LPR分別下調5個和15個基點;至此,5年期以上LPR年內已累計“降息”35個基點。上述舉措為銀行適度下調個人貸款利率、企業(yè)貸款利率提供了空間,有助于擴大信貸投放,刺激百姓購房、購車、置換家電等消費需求。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銀行推廣消費貸不能只打“價格戰(zhàn)”,還要保障將用途嚴格限定在消費上。銀行消費貸只能用于消費,包括購車、家裝、旅游等,但長期以來,申請者使用消費貸進行投資或還房貸的“違規(guī)操作”時有發(fā)生。降低貸款利率促消費是好事,但需要注意貸后管控,防止資金脫實向虛。
銀行在拓展消費貸業(yè)務的過程中,需堅持市場化,做好風險防控。同時,需要結合自身風控能力客觀設置用戶準入門檻,避免過度放貸形成壞賬。對于普通消費者,申請消費貸要避免超出自身承受能力,不過度消費,避免出現償付困難影響自身信用等情況。在前端營銷時,銀行也需把產品重點及適用范圍告知用戶,避免因概念混淆等原因導致客戶過度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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