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施工總承包企業(yè)通過投標分別承包了乙房地產開發(fā)公司投資建設的住宅小區(qū)的多棟高層建筑,
2021-05-02
甲施工總承包企業(yè)通過投標分別承包了乙房地產開發(fā)公司投資建設的住宅小區(qū)的多棟高層建筑,其中一棟20000m2的綜合樓竣工時,乙發(fā)現該工程的實際施工人是與甲長期合作的丙勞務分包企業(yè),于是拒絕支付工程款,雙方因此訴至法庭。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法庭可能做出的判決有( )。
A.合同無效,若工程質量合格,乙應支付工程款
B.合同無效,若工程質量驗收不合格,由丙修復,修復后驗收合格,乙應支付工 程款
C.合同無效,若工程質量驗收不合格并且修復后仍不合格,不友付工程款
D.人民法院可按規(guī)定收繳甲和丙在該工程上的非法收入
E.如果丙能在法庭規(guī)定的期限內取得相應的資質,可按有效合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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