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參加一個信息系統(tǒng)項目的投標,為降低投標價格以增加中標的可能性,乙公司決定將招標文件中的
乙公司參加一個信息系統(tǒng)項目的投標,為降低投標價格以增加中標的可能性,乙公司決定將招標文件中的一些次要項目(約占總金額的2.5%)作為可選項目,沒有計算到投標總價中。而是另做一張可選價格表,由招標方選擇是否需要。評標時,評委未計算可選價格部分,這樣乙公司因報價低而中標。實施時,甲方提出乙方所說的可選項是必需的,在招標文件中已明確說明,要求乙方免費完成。針對這些所謂可選項目,最可能的結(jié)果是__________。 A.甲方起訴到法院 B.乙公司免費完成 C.在甲方追加經(jīng)費后乙公司完成 D.甲方不追加經(jīng)費,相應部分取消
正確答案:B要點解析:在項目招標投標過程中,投標價格不是中標的唯一因素,但卻是中標的關(guān)鍵一NN素。依據(jù)我國《招標投標法》第二十七條條文規(guī)定: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zhì)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通常,要求投標方對招標文件里面有條款需要成套提供,招標文件的次要項目也要無偏離。依題意,在項目實施時,乙公司需要免費完成這些所謂的“可選項目”。 若甲方(建設(shè)方)對這些所謂的“可選項目”追加經(jīng)費,并由乙公司完成,則這種做法對于一起參與該項目投標的其他公司而言,是顯失公平的。因為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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