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與馬某訂立一借款合同,雙方約定馬某于2006年的6月30日前向李某償還全部借款。還款期
2021-04-25
李某與馬某訂立一借款合同,雙方約定馬某于2006年的6月30日前向李某償還全部借款。還款期限屆至,馬某未按時還款。于是李某于8月10日要求馬某還款,馬某同意,并確保于8月20日前一定還款。李某對馬某的訴訟時效應(yīng)當截止到( )。
A.2007年6月30日
B.2008年6月30日
C.2008年8月10日
D.2008年8月20日
正確答案:D(1)本案訴訟時效因為馬某同意于2006年8月20日還款,而發(fā)生中斷,應(yīng)自此時重新開始計算;(2)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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