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中考本月21日公布成績 環(huán)球觀熱點
2016嘉興中考本月21日公布成績
嘉興2016年的中考閱卷工作將從6月17號開始,持續(xù)到20號。市本級中考成績將在21號統(tǒng)一發(fā)布,提前批也會在這一天單獨錄取。考生填報志愿將在本月22-23號進行;22號,在技師學院舉行高中學校招生填報志愿咨詢活動,供考生填報志愿參考。25號,普通高中開始投檔錄取工作。
2016年嘉興市本級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方案
(資料圖)
2016年嘉興市本級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已經出臺,錄取原則與往年相同,但3個錄取批次中的學校和考生志愿填報數量上均有所調整。方案同時還明確了相關辦法和各項程序的時間,并計劃采用網上志愿填報的方式,為我市首次。
1錄取分3個批次 6月25日起投檔
今年市本級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仍將堅持全面實施“陽光招生”和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市本級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按學校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分批投檔,按照“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結合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擇優(yōu)錄取。
2錄取分3個批次:提前批次、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
提前批次面向定向分配生和特長生(特色班)招生,即嘉興一中、秀州中學、嘉興高級中學三校的定向分配生,嘉興三中、嘉興四高、嘉興五高、北師大嘉興附中、秀水高中、開明中學等6所學校的特長生(特色班)。
第一批次錄取學校為:嘉興一中、秀州中學、嘉興高級中學(含政府購買服務學生和中加班學生)、北師大嘉興附中、高中園區(qū)聯(lián)合培養(yǎng)實驗班(三中、四高、五高分別單獨招生,入校后聯(lián)合培養(yǎng),優(yōu)質教育資源共享)。
第二批次錄取學校為:嘉興三中、嘉興四高、嘉興五高、開明中學、秀水高中、嘉興一中實驗學校、秀洲現(xiàn)代實驗學校(原嘉高實驗學校)、嘉興外國語學校、21世紀外國語學校和安吉振民高級中學。需要提醒考生和家長的是:填報嘉興高級中學中加班須取得加方英語測試合格資格;填報提前批特長生(特色班)須通過學校相關測試。
根據今年的錄取安排,市本級將在6月21日合成中考成績,定向分配生提前單獨錄取,劃定兩批分數線,同日,統(tǒng)一發(fā)布市本級中考成績。6月22日到23日,考生填報志愿。6月25日,普通高中開始投檔錄取。7月1日前,新生到錄取學校報到。7月15日,民辦學校面向五縣(市)招生名單審核,招生工作全部結束。
3第一、第二批次志愿數均為5個
根據方案,市教育局將在考生填報志愿前,向社會公布第一批和第二批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中第一批錄取學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該批招生計劃的1:1.1劃定;第二批錄取學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該批招生計劃的1:1.05劃定。
為了方便我市考生和家長,同時為了和高考志愿填報方式無縫接軌,今年我市在志愿填報上將首次采取網上填報的方式,考生通過網上完成志愿填報并經學生本人和家長簽字確認,簽字單由考點學校保存,未簽字確認的志愿視作無效志愿。確認完成后由市教育考試院鎖定系統(tǒng),志愿不得更改。
考生填報普通高中學校志愿在中考成績公布后進行,由考生根據本人意愿和高中學校的招生計劃及錄取條件自主選擇??忌筛鶕嫉牡谝慌虻诙畹弯浫】刂品謹稻€與本人中考成績和各學校的招生計劃及錄取條件,填報志愿學校;其中提前批僅限通過相關學校特長測試的學生填報;第一批和第二批每批最多可以填報5個學校志愿。
根據省教育廳有關規(guī)范民辦學校招生工作的要求,為積極支持民辦教育發(fā)展,市本級招生錄取時,第二批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下15分(含)以內的考生也可以填報民辦普通高中志愿,錄取后享受與線上學生同等待遇。
4錄取依據:分數優(yōu)先 遵循志愿
根據今年的錄取方案,在符合綜合素質評價要求的前提下,除有特別說明的志愿外,每個批次所填志愿均為平行志愿。
錄取時,通過計算機首先對考生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檢索考生所填報的學校志愿,被檢索的志愿中一經出現(xiàn)符合投檔條件的`學校,即向該學校投檔,體現(xiàn)“分數優(yōu)先”的原則;再逐分逐個對考生按所填報的平行志愿的順序檢索,體現(xiàn)“遵循志愿”的原則。在錄取中如出現(xiàn)因考分總分相同而又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時,則按語、數、外三門學科總分高者列前,如果仍相同,則并列者共同進入,其名額不占該校招生指標。
招生學校面向市本級的招生計劃,根據考生填報志愿和中考成績總分,由教育考試院投檔錄取方式產生。經批準可以面向市本級外招生的民辦學校,面向縣(市)招生可按招生計劃自主錄取,但應在當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數線下15分以內。特長生及特色班學生的錄取按錄取辦法,從學校確定并公示的特長生、特色班測試合格人員名單內擇優(yōu)錄取。
在學籍上,面向市本級招收的學生,憑市教育局下發(fā)的經投檔產生的名單申報學籍。民辦學校面向五縣(市)招收的學生,須經過市教育局審核后申報學籍,審核時間統(tǒng)一定在7月15日。7月15日后原則上不再受理。
根據省教育廳審核結果,2016年市本級無學校取得跨地(市)進行規(guī)模招生權限,民辦學校跨地(市)開展規(guī)模招收的學生不予注冊學籍。新居民隨遷子女錄取為市本級普通高中新生后,根據浙江省電子學籍管理規(guī)定,只有在電子學籍管理系統(tǒng)注冊以后,并在規(guī)定的時段內才可辦理轉學手續(xù)。需回原籍就讀的,學生可持錄取通知書和中考成績單辦理有關證明手續(xù)。
詞條內容僅供參考,如果您需要解決具體問題
(尤其在法律、醫(yī)學等領域),建議您咨詢相關領域專業(yè)人士。